民国七十年代中期以后,伴随经济自由化、国际化的脚步,也带动台湾产业结构变动。经济部为协助太阳产业转型,希望借由积极提升产品之品质、设计及形象,以提高台湾产品附加价值,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,故自民国77 年起陆续推行三项五年计画,包括「全面提高产品品质计画」(民国77年起)、「全面提升产品设计能力计画」(民国78年起)及「全面提升产品形象计画」(民国79年起)。在「全面提升产品形象计画」项下,为在国际间建立台湾优良产品之统一形象,特於民国81年由经济部设置「台湾精品」标志,做为我国优良产品之共同标志,并办理「台湾精品」评审,订定「研发」、「设计」、「品质」、「行销」及等四项评审项目进行审查,凡获选产品即可使用「台湾精品标志」在国内外进行推广。
1988年,经济部为了要推展台湾制造(Made in Taiwan)的商品,并使其成为国际形象,首先由台湾品质管理协会,中山科学研究院品质保证中心、经济部工业局、中央标准局、金属工业研究发展中心、商品检验局、工业技术研究院、中国生产力中心等单位,联手推动“全面提高产品品质计划”,并选出17家厂商进行辅导,以提升产品品质,并在其后,由工业局先行评选“国家品质奖”,此为国家形象计划的开始。
隔年(1989年),贸协与工业局也开始拓展“全面提升产品设计能力计划”,以提升业界自主设计与开发的能力,之后,在传统产业带动经济成长的局面下,工业局也宣布推展“全面提升产品形象计划”,结合前述优势,加强国际行销能力。
虽然MIT商品在当时已有一定的地位,但为了要在国际间建立我国优良产品的统一形象,以及摆脱“台湾商品等于廉价品”的传统印象,经济部也在1992年起,委托贸协、中国生产力中心及台湾自创品牌协会,依照品质系统、产品设计、研发创新、品牌认知和市场地位等项目,进行“台湾精品标志”及“国家产品形象奖”的评选,隔年(1993年),举行“国家产品形象周”的获选产品展示,并在展示前夕,针对入选台湾精品的商品,举行最终的形象奖决选,作为台湾产品之象征。
为了要加强自有品牌与自主设计能力,并整合进行台湾优良商品的国际形象宣传,除了在2005年12月19日,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通过“品牌台湾发展计划”,补助台湾厂商并购国际品牌或自创品牌,以提升台湾进军世界百大品牌的机会,隔年(2006年),国贸局与负责委办的贸协,更将长期办理的“台湾精品标志”及“国家产品形象奖”的评选,直接整并成为“台湾精品选拔”,重新拟定选拔与推广规章,除了“台湾精品奖”的产品初选与评选五大标准仍维持不变外,决选改为针对初选获奖之产品,进行“台湾精品金质奖”及“台湾精品银质奖”的评选,并延伸至今。